甘州检察: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4-01-03 17:24:14     来源:法治甘肃网

  2023年以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三坚持、三强化”为抓手,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45件次。

坚持思想引领 强化制度建设

  甘州区检察院始终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作为检察工作改革重点工程统筹推进,不断增强试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前期充分走访调研,征询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形成《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工作指引》,实施标准化管理。

  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际,与区司法局会商设置科学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开展考核。制作《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办案质量反馈表》,从阅卷时间、会见频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参与认罪认罚、出庭发表辩护意见等全方位追踪律师参与办案过程,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反馈律师参与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督促律师提供符合标准的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

坚持协作配合 强化法律监督

  为推动全覆盖向前延伸,甘州区检察院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开展侦查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监督工作。对于侦查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而未通知的,检察机关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与侦查机关建立通知法律援助律师案件衔接机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已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要求侦查机关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相关资料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为巩固审判阶段全覆盖成效,甘州区检察院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已经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应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相关资料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未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法律援助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实现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全环节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

  为确保全覆盖运行有力,甘州区检察院依托联席会议、定期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针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运行初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形成合力。督促律师依法充分履行辩护职责,做到每个诉讼阶段至少会见一次并开展阅卷、调查取证,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出庭发表辩护意见等,促使律师辩护实质化。

坚持精准发力 强化能动履职

  为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审前阶段的实质性作用,甘州区检察院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数字化检察“一站式”服务建设,确保试点工作运行顺畅。

  持续提升认罪认罚质效。会同辩护律师实质性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具结书的签署,将量刑建议过程由“单向告知”转为“三方协商”,确保“两个有效沟通”,保证犯罪嫌疑人参与量刑协商的自愿性和真实性,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服法,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2023年以来,甘州区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为90.58%。

  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服务方式,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检察业务平台建设,优化电子卷宗制作及在线阅卷工作,充分发挥政法协作平台、12309线上阅卷系统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作用,为辩护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知情权,及时向辩护律师公开案件流程信息,方便律师依法有效参与审查程序。建立值班律师远程会见系统,提高值班律师会见效率,让值班律师由“一揽子”服务方式向“一对一”辩护服务转变。

  做好矛盾化解与检察工作现代化有机结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践行“检察+律师”释法说理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辩护律师的桥梁作用,以法、理、情多角度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杨玲 高艳霞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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