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检察听证一起无证取用地下水案

发布时间:2023-12-12 21:14:49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就某企业无证取用地下水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综合参会人员意见,对涉案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称,涉案企业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开凿水井开采地下水,雇用乡镇村民加工后进行售卖。案发后,企业补办取水许可证,积极主动配合侦查机关调查,经营期间依法纳税,已缴纳罚款并退缴非法所得,建议对涉案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人员围绕本案事实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展开讨论,并发表意见。听证人员表示,涉案企业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综合参会人员意见,秦州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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