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度,前置保护措施,积极能动履职,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着力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在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6月1日拍摄)。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肖永研 摄
预防为主
打造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前沿阵地”,积极开展检校共护工作。近三年,在黄河中学、川北小学等12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律宣讲、法治讲座等活动36场次。通过普法宣传教育,让青少年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的好少年。
防治结合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严相济,多采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全程考察帮教的方式教育、挽救。2021年至今,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附条件考察期间,办案人员认真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工作,通过将未成年人训诫工作纳入不起诉宣布仪式、书写悔过书、开展互动式谈心、家访、督促就业等,引导其学习法律知识,步入生活正轨。
综合治理
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监管不力及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会商。近三年内先后制发6份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促进行业综合治理,以“我管”促“都管”,使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
责任编辑:韩小月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