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三面镜”查问题促整改
——秦州检察创新举措开展“国财国土”领域专项活动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高进刚
今年以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以下简称“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质效提升专项活动要求,创新举措,协同发力,全面开展“国财国土”领域专项活动,用“放大镜”“望远镜”“显微镜”查问题、建机制、促成效,办理了一批“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
握好“放大镜” 由点及面促整改
对接行政机关在全面了解“国财国土”领域保护问题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以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这个小切口为着力点,灵活运用线索互通、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并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100余万元,确保国有财产及时“归仓”。
架好“望远镜” 建立机制聚合力
7月,秦州区检察院与秦州区水务局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成立办公室,开展秦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通过“联合调查+磋商+检察建议”的方式办理了5件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均实现了诉前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化了水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合力。在此基础上,秦州区检察院联合秦州区水务局探索与项目负责人座谈限期整改、上门联合普法宣传等方式开展协作配合10余次,组织召开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工作促进会,针对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保方案编报等问题,推动面对面分析原因、共同商量对策、达成整改措施,迅速解决问题。
用好“显微镜” 督促整改重细节
始终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注重建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在办理某企业未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案件中,发现该企业因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相关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的现状,检察人员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就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沟通协调,国家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