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纳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环节,不断更新理念,强化主动接受、强化一体推进、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质效,为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性
业务部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办案活动。2022年以来,通过业务部门移送组织人民监督员活动80余场次。
围绕人民监督员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与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联络对接,就人民监督员的管理使用、业务培训等“点对点”交流协商。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一体推进提升监督质效
聚焦重点,领导带头主动接受监督。针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坚持院领导带头主持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矛盾调解。2022年以来,院领导主持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公开听证案件28场次。
突破难点,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立足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通过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跟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多维度监督,实现外部监督从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实质性转变。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知晓度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运用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全方位广泛宣传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的工作过程及成效,扩大社会知晓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把每一次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都作为以案释法的契机,让人民监督员在监督司法办案中,充分发挥释法说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反映群众心声的作用,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连峰)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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