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治”赋能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红古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司法办案作用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李 阳
自数字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响应,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把数字检察工作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司法办案、参与融入社会治理的作用,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不断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好“先手棋”
理念破冰引领发展
红古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数字检察工作,将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和技术骨干成立数字检察办公室,形成了由党组主导、部门融合、员额检察官主导、技术人员助推的常态化一体推进工作格局,以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数字检察”理念更新、技术突破和应用实践。
定期召开数字检察、模型研讨等专题会议,选派骨干人员参加相关能力提升培训班、数字模型竞赛等,推动检察监督工作从“被动性、碎片化、浅层次”向“能动性、系统性、深层次”全方位提升。
畅通“数据源”
协同配合夯实基础
紧扣“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数字检察发展路径,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夯实数字检察基石,与区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水务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对接,不断挖掘数据“富矿”,切实打通数据壁垒,在数据共享、技术支持、模型建设等方面加强配合,努力扩大“数据池”。
同时,借助全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定向按需提取业务数据进行数据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整合分析、利用各类办案数据,盘活自有数据资源,为开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供数据支撑。
对准“小切口”
锚定方向打造模型
从具体业务实践的“小切口”入手,结合办案实际,研发构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数字监督模型,运用此模型筛选出数据200余条,经办案人员分析归类出问题10类,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0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行政机关现已全部整改回复,并与红古交通警察大队会签了《关于开展交警部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实现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效合一”。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