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检察:以“人民监督员+”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3-11-16 09:13:24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杨依青)为深入践行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让人民监督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适用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全过程,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

“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让监督更加公平公正。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会议,通过阐明事实、当事人陈述、人民监督员提问、评议、总结讲评等环节,及时回应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各项疑问,让当事人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和抗辩意见,让人民监督员客观公正评议案件,全面展现办案过程,进而实现透明公正、辨明事实、消除疑虑和化解矛盾的目的。

“人民监督员+检察建议”,让监督更加规范刚性。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制发工作,充分发挥了溯源治理预防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如在办理的一起农民工追薪案件过程中,经过对该案件多方质证与讨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参与追薪溯源治理案件监督,就检察建议的法律适用性、跟进落实情况及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等提出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让监督更加专业有力。人民监督员参与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促进了监管场所的规范运行,提升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通过座谈会的形式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不仅保证了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也推动了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的共同提升。

“人民监督员+工作通报”,让监督更加透明有效。人民监督员代表参与工作座谈,当面听取有关意见建议。通过通报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各条线专题工作开展情况及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与人民监督员的密切联系,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以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听取落实人民监督员意见,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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