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15 09:27:29     来源:法治甘肃网

全覆盖 多角度 常态化

——合作市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今年以来,合作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全覆盖+多角度+常态化”方式,在内强素质的同时,始终坚持“应邀请尽邀请,能邀请尽邀请”的原则,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切实提升办案质效,确保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合作市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各环节检察工作28次,邀请人民监督员30余人次,做到了“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

汇社会之才 聚监督合力

  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办案公信力,合作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听证员库建设,在门户网站发布了选聘听证员公告,动员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经院党组、检委会多次讨论,综合考虑选聘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知识等各方条件,通过举行聘任仪式,颁发聘书,向社会公示等流程,最后选聘59名涵盖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的听证员,受聘成为合作市检察院首届听证员, 其中人民监督员身份的听证员占28.8%,为后续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建立健全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待遇保障机制,将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经费列入经费预算,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检察听证、公开审查等检察工作时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由本院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予以保障,确保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高效、能动履职。

探索监督范围 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

  全面统筹推进,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参与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合作市检察院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范围,一改以往仅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个别单一监督模式,充分把握人民监督员工作发展规律和总体趋势,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察、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及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知识,帮助案件承办人拓宽知识面,更好公正司法。

  同时,人民监督员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更加公平正义地阐述对案件处理的认识,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靶向监督 提升检察公信力

  合作市检察院在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追求质量效果,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针对性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参与案件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按照人民监督员的不同职业,有针对性的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项检察工作,广泛听取监督员意见、建议,切实从内外监督着手,助推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检察公信力。

  其间,针对几起涉及盗伐林木的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合作市检察院结合案件特殊情形,全面客观审查案情,积极邀请从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审查及公开听证,将问题摆在桌面,通过充分释法说理,消除意见分歧,寻找最佳契合的处理方法,化解信访风险,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检察的温度,也让人民监督员在办案实践工作中发表了个人意见,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实时监督,有效促进检察监督工作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合作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围绕重点案件、重点领域,细化人民监督措施,强化人民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脑”作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切实增强监督刚性与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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