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力量 提升监督效果
——景泰县检察院拓展监督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杨世花
近年来,景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拓展监督措施,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为建设“平安景泰”“和谐景泰”营造良好的环境。
转变监督方式
充分利用巡回检察的特点和优势,发挥巡回检察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的作用,将常规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监督模式向巡回检察模式转变,综合运用查、听、看、问、谈等方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畅通维权通道
为了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该院工作人员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通过面对面谈话,了解其诉求及近期表现情况,进一步提高矫正对象守法意识。
强化重点监督
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点多、面广的特点,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果,以点带面深化类案监督。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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