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有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加强组织激发监督“新活力”
永靖县检察院将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零距离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2022年至今,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主持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30件次。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检察办案活动,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对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中支出的合理费用予以充分保障。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完善对人民监督员信息的相互通报,及时反馈参与监督及采纳情况。
协调联动实现监督“规范化”
永靖县检察院专题组织学习人民监督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转换思路,从“被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到“主动”要求监督转变。案件管理部门对重点案件审查起诉、检察建议办理、司法规范化检查等环节实时动态掌握,主动研究分析人民监督员参与必要性,以督促邀请和办案部门主动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使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均衡、数量跃升。
拓展范围 实现监督“全覆盖”
请进来,走出去。永靖县检察院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面,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特殊优势,做到“应监督尽监督”,实现由基础的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到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宣告送达及督促落实,从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到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实现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办理从点到面全覆盖,监督方式更加广泛多样,更好发挥监督效能。2022年以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活动53(件)次。
创新思路实现监督“新突破”
永靖县检察院把人民监督员意见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指南针”,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反馈机制。在全县旅店业中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培训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旅店业负责人等30余名代表参加。重点强调旅店业经营者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在人民监督员监督下公开宣告送达了相关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对辖区内部分旅店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全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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