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何明霞)为推动“轻案简办”,大力提升刑事办案质效,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会签《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实施细则》,以能动履职按下适用速裁程序办案“快捷键”,为平安阿克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实施细则》提出,对于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认罪认罚案件,应坚持“应用尽用”原则。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当将同期适宜快速办理的案件相对集中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起诉意见书上标识“快速办理”。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带有快速办理标识案件,以及经审查符合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条件的案件,一般应当在十日内完成审查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于检察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于当日指定审判人员办理,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决定适用速裁程序。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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