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10月26日,临夏州、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在南龙镇尕杨家村为申请人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申请人杨某某拿着手中的救助金后激动地说道。
发放仪式上,办案检察官向申请人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向当事人杨某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47000元。临夏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希望当事人将司法救助金用于发展生产上,用更加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检察机关也将持续关注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下一步,临夏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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