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田斌)近日,漳县人民法院对漳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一起强制医疗申请案作出决定,认为施害人张某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对张某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2023年6月8日,精神病人张某某因拒绝随其父亲回家,在其父亲强力要求回家时,张某某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头将其父亲砸死。后经鉴定,张某某患分裂情感性障碍,案发时处发病期,应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经依法调查,张某某病情严重,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其家庭无能力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治疗。9月25日,漳县检察院依法向漳县法院提出对张某某强制医疗的申请。
“本案中,被申请人张某某患有分裂情感性障碍,受病理作用的影响导致其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对张某某依法强制医疗,有利于其本人和家庭,有利于他人,对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有重要意义,实现了保护相关群体与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机统一。”办案检察官表示。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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