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近日,我省积石山县检察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与青海省民和县检察院、循化县检察院共同会签《黄河流域甘肃段青海段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增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整体合力,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协作配合机制》提出,遵循依法保护、共建共享、协同合作原则,开展信息共享、案源移送,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跨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庭审观摩和学术研讨等活动,共同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能力。积极探索黄河流域甘青段草原、湿地、河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措施,共同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司法保护,推动检察机关在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配合协作,协商解决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定期通报线索受理、查处、办理情况,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建立环境修复联动机制、双边或多边研讨协商机制,加强与流域内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模式。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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