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王建庆)近日,武威市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15条具体措施,为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
《实施意见》要求,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服务、教育、保护等手段,服务保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多办案、办好案,着力解决影响乡村振兴有序推进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要坚持源头治理,拓宽检察服务渠道,着力推进涉农案件诉源治理。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构建与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凝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合力。
《实施意见》指出,针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涉及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农业综合执法领域具有类型性、倾向性的政策法律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指导司法办案。根据本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体特征,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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