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勤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与改善民生福祉结合起来,聚焦固体废弃物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推动固体废弃物治理
民勤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部分乡镇道路旁堆放大量生产生活垃圾、垃圾集中堆放点未及时清理、废旧地膜随意堆放等问题,经实地调查和现场走访后,发现问题根源在于农户环保意识淡薄,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不到位。
针对上述情形,该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5份,督促各乡镇清理固体废弃物40余吨,及时对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助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但部分养殖主体不重视环境保护,养殖行为对县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针对某居民生活区设立养猪场所并随意排污,产生恶臭气体、蚊蝇的问题,民勤县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经实地调查发现养猪场所均存在粪便无储存设施、堆放处未做防渗处理、养殖污水直接排放、周围臭气刺鼻等情形,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积极与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磋商,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辖区养猪场所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整治,同时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环保意识。
强化水资源保护
民勤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司法监督作用,不断完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通过实地核查、无人机飞检等方式开展无死角拉网式排查。对开展年度巡河工作中发现的无证取水、河道堆淤垃圾等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督促关闭非法取水机井7眼,追缴水资源费6万余元,清理河道垃圾12吨,建立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
民勤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全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识,推动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用“检察蓝”添彩乡村振兴“新画卷”。(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王建庆 通讯员 徐晓玲)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