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发改委、住建局等18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协作配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各机关间协作互动的长效机制,为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合力提供了制度支撑。
据悉,该《办法》是全省检察机关同多个行政机关就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会签印发的首个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密切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严格执法,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更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
《办法》明确,要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履职、平等保护、能动服务、协作配合、多赢共赢等原则,加强交流沟通,共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合力和优化营商环境效果。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侵犯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可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改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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