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王之鸿)近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在白银监狱召开听证会,邀请3名听证员对一起提请撤销减刑裁定案件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2020年4月23日,白银监狱因罪犯马某某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在法院审理结束未裁定期间,罪犯马某某因违反监规被监狱给予警告处罚,但监狱并未及时撤回减刑建议,致罪犯马某某被法院裁定减刑7个月。2023年6月,白银监狱审查罪犯减刑材料时发现,罪犯马某某减刑不符合相关规定,拟向法院提请撤销其减刑裁定且取消本次减刑资格。随后,白银监狱对提请撤销罪犯马某某减刑裁定且取消本次减刑资格的意见进行了说明,并阐述了理由及依据。
检察机关在发表意见时认为,罪犯马某某虽违反监规,但情节轻微,不宜撤销其原减刑裁定,建议监狱对该警告处罚在再次减刑时进行考量,并阐述了理由及依据。3名听证员在听取了案件介绍及双方意见后,围绕案件相关情况以及撤销减刑案件相关制度、意义和社会影响,认真进行了评议,并作出了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评议结果。
此次听证会是白银市检察院办理减刑案件实质化审查的一种积极探索,也是办理减刑案件引入社会监督的一种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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