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检察院会签《意见》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16 15:28:25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汪奕辰 李睿)近日,漳县检察院与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会签《关于甘肃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形成司法、执法履职合力,服务保障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

  《意见》指出,双方应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相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双方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可以针对行政执法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等进行会商研究,解决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

  《意见》要求,双方获得掌握的涉及自然保护区内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水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通过行政执法、非诉执行、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磋商等方式依法履职,主动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涉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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