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印发《实施方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发布时间:2023-08-10 16:28:07     来源:甘肃法制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彭建华)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率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协同推进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诉源治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明确,从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资质资格管理、农民工工资等五个方面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未按交通项目建设程序要求,未批先建、未交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实施带班制度,对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不按工程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偷工减料,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是否按规定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组织农民工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或存在重大侵害危险的,检察机关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方式督促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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