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建庆 通讯员 田晓庆)7月中旬,武威市检察院与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武威市监察委员会分别会签《关于办理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起诉获取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意见(试行)》《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两项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追责难、履职难等现实问题,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以来,武威市检察机关以推动工作机制创新为抓手,以抓紧抓实未成年人综合履职保护为着力点,务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各司其职的“都管”,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落地落实。
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被侵害未成年人精神遭受严重创伤、家庭造成极大影响,却难以获取相应赔偿的情况,武威市检察机关积极尝试探索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帮助被侵害未成年人获取精神损害赔偿。为此,武威市检察院会商武威市中院联合制定《关于办理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起诉获取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意见(试行)》,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依法获取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建立了规范性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进溯源治理,促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武威市检察院与武威市监察委员会联合出台《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强制报告的主体、范围、程序及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监督落实、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应承担的责任等,有效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等诸多现实问题。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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