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黑河湿地生态之美
——高台县检察院以检察担当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高建军
碧水、蓝天、飞鸟、芦苇荡……高台黑河湿地地处黑河流域中游,水域、沼泽、滩涂星罗棋布,湿地类型多样,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黑河流域重要的湿地保护区。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生态的优质也会带来生活的品质,坚定不移做好保护之外,适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湿地也会为人类送上“大自然的馈赠”。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是大美湿地生态的坚定守护者,多措并举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督职责 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近年来,高台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依托河湖长、林草长机制,加强与河湖长、林草长办公室的协作沟通,会签河湖长(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明确联合开展巡河、巡林专项检查监督制度,构建线索移送、共享机制,针对破坏湿地生态的问题召开协调会、听证会,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履职,保护黑河湿地生态环境。
以办案为中心 加强法律监督
高台县检察院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务、林草、湿地、乡镇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突出黑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及时掌握环保督察线索,并常态化开展黑河流域巡查,及早发现黑河生态环境问题。
针对黑河湿地保护区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河道漂浮塑料垃圾制品、死亡牲畜等污染问题,及时督促环保、水务、湿地、乡镇等部门清理整改。
针对县污水处理厂直排生活污水问题,及时对接住建部门,督促加快三期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施工。建成后持续跟进监督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情况,督促严格落实规范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止再次发生污水直排情形。
加强检察建议落实 提升办案质效
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高台县检察院针对在黑河湿地保护区内倾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河道、黑河流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3份。检察建议制发后,及时对接相关行政单位,跟进监督问题整改情况。被监督行政机关通过在湿地保护区设置围栏保护、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环保环卫设施、整治周边环境等方式,使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得到彻底整改,黑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持续巩固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助力黑河湿地保护,筑牢了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守护湿地之美,共享生态红利。近年来,高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黑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国之大者”,立足“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清醒认识保护修复黑河湿地生态环境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最严密的法律、最全面的监督、最严格的制度监督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呵护黑河湿地生态之美。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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