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张燕妮 魏燕)今年以来,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原则,与涉案未成年人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从思想上给予教育,从心理上给予引导,从情感上给予关怀,在办案实践中形成了“三个三”提审教育工作方法。
提审前,坚持做到“三个明确”。在提审涉案未成年人前,坚持走访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邻居、所在学校、律师等人,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平时表现等情况,努力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涉案未成年人的出生日期、家庭状况、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情况;成长经历、性格品德、学习、生活等情况;根据犯罪事实、犯罪动机及认罪态度,综合各种因素全面分析案件。
提审时,坚持做到“三个教育”。在提审涉案未成年人时,加强情感教育,与其交流思想,了解其犯罪原因,使他们认识到违法犯罪对社会、家庭的危害性,从而树立彻底改过的决心;加强法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消除消极对抗思想,远离违法犯罪;加强亲职教育,通过让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使其感受到父母及家庭的温暖,唤醒他们重新融入生活的新希望。
提审后,坚持做到“三个帮教”。在提审涉案未成年人后,会同公安机关、看守所、法院、学校和家庭等建立多方参与的帮教模式。首先,通过与看守所管教联系,及时掌握被逮捕的涉案未成年人在监管期间的表现,对于一些思想不稳定、有情绪的涉案未成年人,会同管教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其次,对于未批捕的涉案未成年人,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关注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他们的复学、就业问题。
责任编辑:韩小月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