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检察探索公益服务助力黄河生态保护

发布时间:2023-07-06 15:20:57     来源:法治甘肃网

让“捕鱼人”变为“护鱼人”

——城关检察探索公益服务助力黄河生态保护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董德慧

  呵护生态鱼类,禁止非法捕捞。7月5日,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的禁止非法捕捞水产品法治宣传活动中,4名穿着“红马甲”的群众志愿参与其中,他们从昔日“捕鱼人”转变为今日“护鱼人”。这是城关区检察院探索社会公益服务助力黄河生态保护的具体体现。

  2022年10月10日15时许,李某某与阁某甲在城关区青石湾村黄河边,用电击捕捞设备捕捞鲫鱼、黑鱼各1条,乌龟2只,其中2只乌龟由李某某带回家饲养,黑鱼和鲫鱼被阁某甲拿回家食用。次日,张某某驾车将阁某乙、阁某甲载至青石湾村黄河边,再次用电击设备准备捕捞鱼类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城关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坚持“以案正人、以人促改、以改护河”的价值取向,创新恢复性司法举措,决定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补偿方式,要求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人身体力行参加“护鱼”法治宣传活动,替代性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活动现场,李某某等4人积极协助检察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水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

  城关区检察院要求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助力黄河生态保护,是该院继要求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人“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措施的另一种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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