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文明力量 谱写服务新篇
——漳县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侧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田斌
近年来,漳县检察院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以“一园一讲堂,六室两长廊”为载体,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检察事业发展有机结合,推动检察干警文明素质和检察机关文明程度实现双提升,助力检察事业稳步迈上新台阶。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先进检察院”“甘肃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30多名干警受到表彰奖励。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建设根基。完善12309检察服务窗口,及时、规范公开各类执法办案信息。完善院史陈列室等基础设施,优化院内绿化环境,坚持每年开展文明部门、文明家庭、文明标兵、身边好人评比,积极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供建设支撑。强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落实学习、奖励、考评“三项机制”,发挥图书室、院史陈列室、新媒体工作室“三个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创新意识。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建设品位。用好网络文明载体,定期开展“书香漳县 文化检察”等活动。成立摄影、文学等兴趣小组,开展“趣味运动会”“厨艺大赛”等文体活动。
加强检察服务建设,增强建设成效。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心理疏导50次。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教育指导。开展校园大检查,对全县教职工开展入职查询。深入帮扶村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关爱活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主动启用司法救助程序,争取并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余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监督活动,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47万元。
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服务中心大局。扎实做好“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上门走访百余家企业,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营造了良好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成立定西市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有效落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生态修复理念。督促治理修复被污染的水源地,清除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3461.5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9.5公里,治理土地污染53.4亩。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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