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王欣)为进一步遏制醉驾案件的高发态势,惩防结合,近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对5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集中教育训诫。
法律面前无小事,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危险驾驶罪已写入刑法十二年,虽然危险驾驶罪刑期短、处罚轻,但对于个人而言后果非常严重,尤其是对当事人及子女的发展会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甘州区检察院秉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对于初次实施醉驾行为、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行为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办案检察官通过“集中训诫”的模式,让行为人真正认识到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真诚悔过,防止他们再度违法犯罪,起到良好的震慑和宣传效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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