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看得见的方式传递检察温度
——徽县检察院推动“民事直说+”工作法走深走实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上周刚为我们调解了地界纠纷,新立了界桩,从根子上了解了我们两家多年的地界恩怨 。今天又为我的事情召开听证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检察听证会上感激地说。
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促进司法公正 ,提升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 ,徽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推动“ 民事直说+”工作法走深走实 ,用心传递检察温度 ,解开当事人心结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民事直说+主动创稳”
把邻里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愿意认罪认罚。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好好维护邻里关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5月24日,徽县检察院在江洛镇龙头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就一起因邻里地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及三起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律师和村干部参加,当地群众到场旁听。
听证会现场。徽县检察院供图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依据进行了充分说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来源、侦办情况,并对处理意见发表意见。李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就自己犯罪的原委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剖析,并真诚认罪悔罪。随后,经过听证员发问、讨论、逐一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李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上门听证+送法进村’以案释法,用我们身边发生的故意伤害、危险驾驶案件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让大家都知道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有利于当前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开展。”龙头新村村干部在听证会现场说。
徽县检察院坚持“群众事无小事”的为民理念,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检察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用群众身边的事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助推主动创稳行动落地见效,真正实现广泛联动公安、镇村等各主体参与,凝聚起诉源治理的多方合力,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民事直说+诉源治理”
以检察温度融化邻里“坚冰”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和睦相处,有事就互帮互衬,但徽县却有一对年过半百的邻居因小矛盾升级成刑事案件,险些让两家人形同陌路。
事情还要从去年秋天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说起,吴某与同村村民李某为地界邻居,两人因为地界矛盾积怨多年,一天,两人在各自承包地干活时又因地界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推搡拉扯打斗,致吴某轻伤二级。案发后,徽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徽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面对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李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自己也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很希望取得对方的谅解。负责该案的检察官根据《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此案地界纠纷及民事赔偿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协同律师,从情、理、法多角度开展释法说理,教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逐渐打开了心结,认识到了“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最终,引发该案的地界纠纷得以解决,从根本上消除了矛盾隐患,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本案虽是‘小案’,背后却同样是群众的急难愁盼,徽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本着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革说。
“民事直说+矛盾化解”
调解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
2022年1月2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在其家门前维修通往农田的土路时,未经邻居王某乙及其家人的同意,指挥其子王某驾驶挖掘机将路边王某乙家核桃树毁坏。被毁坏的核桃树经价格鉴定,其市场公开价格为人民币13411.00元。
徽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双方是叔侄关系,王某甲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不妥之处,有赔偿意愿,自愿认罪认罚。为彻底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5月17日,承办检察官邀请当地派出所、乡(镇)政府、司法所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到现场进行调解。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情理、社会舆论等方面全方位释法说理,耐心劝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经济损失,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民事直说+公开听证”
解锁乡村治理“新密码”
“今天检察官在我们村召开公开听证会,用我们身边的事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让我们认识到了非法持有枪支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参会村民代表感慨地说。
5月17日,徽县检察院在柳林镇谢坪村党群服务中心就两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律师、村干部参加,组织当地群众进行了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依据进行了充分说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来源、侦办情况,并对处理意见发表看法。余某某和袁某某就自己犯罪的原委、动机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剖析,并真诚认罪悔罪。随后,经过听证员发问、讨论、逐一发表意见,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余某某和袁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
“这次公开听证会选择开在村上,以案释法,效果特别好,让群众对公平正义看得见更看得清。”柳林镇党建办主任说。
下一步,徽县检察院将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制度,使办案成为法治公开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彰显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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