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23-05-17 15:16:38     来源:甘肃法制报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陶鸿玉)为尝野味,满足一时口腹之欲,民乐县两男子以身试法,非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近日,由民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郭某某、周某某非法狩猎案在民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某、周某某分别被判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判决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7800元,并在庭审直播时公开赔礼道歉。2022年10月至12月5日,被告人郭某某、周某某以食用为目的,使用自制的弹弓、夹具等禁用工具,多次在民乐县民联镇某村附近猎杀“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雉鸡(野鸡)24只、灰斑鸠2只。

被告人郭某某、周某某以食用为目的,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弹弓、夹具等禁用工具,多次在夜间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二被告人非法狩猎野生保护动物,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资源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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