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王睿钰)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5月5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智能物证室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
玉门市检察院智能物证室设置了智能物证管理系统及各类物证保管柜,内部及外围装有全覆盖的高清摄像头、智能门锁、温湿度仪、除湿机等安全防护设施,有效保证了物证保管防盗、防火、防潮等客观安全需要。智能物证室内还配备了智能储物柜、防磁柜、恒温恒湿柜、化学物品存储柜、精密电子秤、电子标签写印一体机、高拍仪等专业设备,增强财物存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因遗失、变质等导致物证损毁。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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