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你而来 守护“少年的你”
——嘉峪关检察多项措施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苗丰俊
近年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不断更新理念,拓展思路,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嘉峪关市检察院以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为抓手,牢牢把握“质量建设年”契机,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模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同时,通过统一集中办理抓前端、治未病,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并结合检察办案加强对案件成因、规律和趋势的研判分析,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协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齐抓共管,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大融合格局。
加强未检队伍专业化建设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制定出台3项制度,成立“1+2”未检办案组,积极打造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联合签订《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嘉峪关市民政局、共青团嘉峪关市委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心理疏导等帮教工作,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2021年,制作的《从〈壮壮成长记〉看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五大亮点》微课程在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微课程现场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并作为精品课程之一向全省中小学推广。
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推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市教育局及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共对2476名学校工作人员开展入职查询工作。联合7家单位共同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活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44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肃清校外培训环境。
共同擦亮“护未”专业品牌
为了加大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综合保护,嘉峪关市检察机关会同市教育局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检察工作站的实施办法,在全市7所中学创建“木铎工作站”,由7名检察人员受聘为各学校法治副校长。以“木铎工作站”为依托,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重心下沉,串联起公安、检察、学校和社会互通平台,及时掌握学校法治动态、协助处理学校突发法治事件、开展师生法律咨询等,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育,构建起学校、家庭、检察机关开展应对防范校园暴力、防性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紧抓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注重抓源治本,以综合履职助推保护升级。精准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深入落实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开展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85人次,共封存13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有效避免失足未成年人失去就学、择业的同等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办案中紧盯群众关心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难点、痛点问题,重点围绕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违法雇用童工等问题,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并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有力提升了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社会治理的效能。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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