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王阳阳)4月12日,正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履职能动性,成功促成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被害人邓某某系姻亲关系,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后发生厮打,厮打中造成邓某某轻伤。案件移送起诉正宁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真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时启动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程序,努力为双方当事人架起协商沟通的桥梁。同时秉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将认罪认罚制度、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等向当事人予以宣读并进行解释说明,以促成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和解。
针对犯罪嫌疑人虽有赔偿意愿,但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承办检察引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心结,随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通过检察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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