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王州)近日,小陇山林区检察院对高某某盗窃案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等到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该案犯罪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社会危险性等向与会人员作了充分阐述,各参会人员根据案情充分发表意见,认为高某某盗窃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听证程序规范,其本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更彰显了法理之中的情理。听取各方意见后,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宣读送达了首份书面“训诫书”。
近年以来,小陇山林区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坚持应听尽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仅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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