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见习记者 朱雅蓉)近日,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与新疆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兰新铁路(瓜州-哈密段)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维护兰新铁路跨区域铁路运营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意见》提出,要立足两地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敏感以及性质比较恶劣的案件,要积极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解决案件中的难题。两地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善于借助外力和外脑,破解办案难题。对于履职中发现的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或者违法履职的案件,要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其依法履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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