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生态立县” 治理“一河两山”
——临洮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近年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质量建设年”和“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服务“生态立县”部署为切入点,把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保障治理“一河两山”(洮河、南屏山、马啣山)的生态效能,打造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的“临洮样本”。该院开展的马啣山生态旅游走廊建设专项监督行动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1人荣获“全省优秀河湖卫士”称号。
上下一体 内外联动
临洮县检察院党组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一线指挥,推动协调解决履职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分管领导主动“挂帅”,示范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健全内部线索移送和联动机制,强化公益诉讼与控申、刑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移送线索13件,有力破解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到行政执法机关走访,通过宣讲政策、释法说理,争取理解和支持。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协查等协作机制,多渠道发现线索9件,扩大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圈”。
守正创新 积极作为
临洮县检察院围绕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的“老大难”问题,能动履职,大胆探索,拓展办案范围,形成“4+N”领域多元化格局。2022年,办理“四大法定”领域案件51件、单行法授权的新领域案件23件,占比分别为69%、31%。
该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公益诉讼检察微改革,共办理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文物和文物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损害公益案件23件。特别是深化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持续推动临洮军用机场净空管理。在最高检、军检、空军组成的联合调研组现场调研督导下,因广播电视信号塔影响飞行安全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深化协作 狠抓整改
临洮县检察院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办案机制,联合蹲点指导组、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等主要领导开展全域巡河5次,针对发现的问题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推动“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其中办理的临洮县某万只肉羊育肥场污染生态环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该院积极打造“诉前沟通+回头看”办案模式,对“临洮洮河国家湿地公园专项整治行动”“马啣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等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集中开展“回头看”,做到一案一回头,一份建议一落实。针对马啣山违法放牧反弹现象严重的情况,打破常规执法办案,采取“5+2” “白+黑”工作模式,现场监督检查取证25次,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锲而不舍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固本强基 扩大影响
临洮县检察院建立“检察+人大”联动机制,通过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邀请专题调研、人大代表现场办公等形式,自觉寻求监督支持。通过建立举报线索、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制度,提高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同时,拓展线索挖掘和来源渠道,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23名,发挥“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常态化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扫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办理。有序扩充检察“外脑”,聘请专业行政人员5名担任检察官助理,利用“专业知识+检察智慧”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准度。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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