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见习记者
朱雅蓉)近日,酒泉市检察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第十三师分院签署《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据悉,这是酒泉市检察院继与新疆、青海、西藏的8个市、17个县检察院建立阿尔金山流域、罗布泊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后,又一个跨区域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建立线索移送和通报反馈机制、调查取证协作机制、跨区域案件办理联动机制、联络联系机制、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联合处置机制、研讨交流协作等六大机制,对两地检察机关办案中的跨区域案件线索、异地调查取证、联合专项等重大问题作了规定,进一步提高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和水平。
签字仪式后,兵团检察院第十三师分院代表前往酒泉市肃州区种子产业园进行观摩学习,双方就各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进行了座谈交流。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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