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心为公 检察为民
——瓜州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2022年以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安排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精准监督为指引,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公益诉讼+农业农村”护航乡村振兴
瓜州县检察院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多次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种子、农膜、化肥等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检查,实地进行调查研判,多渠道多层面摸排公益诉讼线索,适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年共受理涉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份,充分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满足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法治需求,切实做到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向合拍、同频共振,为全县各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实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生态保护”守护“青山绿水”
瓜州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规范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耕地保护、“清四乱”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结合部分乡镇开展的农田改造项目对全县13个农业乡镇存在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不彻底、破坏耕地资源、河道内随意堆放生产生活垃圾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份,督促其开展清理整治活动,有效遏制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生产生活垃圾等对农业生态环境及农村人居环境的污染和确保基本农田不被破坏,有效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食品药品”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2年年初,酒泉市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监督工作集中监督整治活动》,瓜州县检察院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主动出击,强化源头治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切实保障县域内食药品安全。针对辖区内存在私屠滥宰、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牛羊肉和过期食品、部分药店药品存贮不规范等问题,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6个行政监管部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10份,有效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增强了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
“公益诉讼+国财国土”保护国家利益
瓜州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国家利益保护和民办企业经营的发展实际,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做到精准监督,坚持积极稳妥的办案原则,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正确履职。针对辖区内五家民办企业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问题,在深入了解到企业面临的经营形势困难和司法需求的基础上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并共同与相关行政机关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督促其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万余元,做到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公益诉讼+新领域”拧紧“安全阀”
瓜州县检察院将文物保护、公共安全领域、安全生产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新领域工作重点推进与常态化开展。联合县文物部门持续开展“国有文物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各种危害文物遗址安全,破坏文物历史风貌的问题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诉前磋商解决4件。结合瓜州县实际情况,定期在开展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窨井盖安全、寄递安全等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履行监管职责,推动问题隐患解决,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公开听证3案,真正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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