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2022年,甘南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刑事检察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民事检察定分止争、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州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从严治检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文悟原理知原义,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及时主动向州委、州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首次向州委报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深入分析履职中发现的执法司法环节突出问题,助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自觉接受最高检党组延伸巡视、州委巡察“回头看”,积极整改落实反馈问题。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和其他监督,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州院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检察委员会机制,实现对全员、全部案件、办案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督。在依法履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州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接受州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认真整改落实评议意见。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登门走访代表委员,报告检察工作进展,听取意见建议。新选任人民监督员65人,监督各类案件154件。创新开展检察听证,公开选任首届听证员205人,公开听证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161件。舟曲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听证网直播听证过程,碌曲、玛曲、合作等地检察机关通过藏汉双语开展检察听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落实检察责任,维护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在州委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等重点任务,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积极助推命案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守护老年人养老“血汗钱”;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注重保障民生民利,巩固拓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三年专项行动成果,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参与一线防疫工作。
加强生态保护,护航绿色发展
服务保障青藏高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持续推进黄河上游(甘南段)草原生态资源保护,起诉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15件23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件。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多元化路径,通过听证、磋商等方式,对10件危害国家动植物案件的赔偿义务人,采取替代修复、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性赔偿机制,诉前实现生态修复的同时推进诉源治理。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成立“黄河首曲公益诉讼检察室”,与相关单位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与青、川周边县市检察机关协同推进若尔盖-甘南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黄河上游甘青川水源涵养区司法共护协作,推出“马背+公益诉讼”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办理的督促治理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草原沙化退化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幸福美好新甘肃”典型案例。协同推进矿山修复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建设,夏河、合作等地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对8宗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完成矿业权清理退出,并启动代修复。州院联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对各县、市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企业60余家次,及时消除相关环境安全隐患。合作、舟曲等地检察机关针对随意采摘、踩踏、砍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红花绿绒蒿和红豆杉的行为,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
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小事”
针对农牧村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城区“二次供水”、居民饮用水安全、消防设施安全、窨井盖治理、文明养犬等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问题,开展特色专项行动。批捕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8件12人,起诉5件9人;办理涉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涉消防安全领域10件,涉窨井盖领域8件,持续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积极协调推进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根据最高检统一安排,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启动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8件。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督整治,针对垃圾后续处理及是否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向依法履职不到位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件。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对全县49个旅游及公共厕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向县委作专题报告,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助推“厕所革命”,保障民生实事。卓尼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学生出行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向交通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教育宣传的检察建议,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
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质增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防治力度,积极参与“断卡”“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方位提升守护群众平安的层次水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12人,同比上升1.44%;起诉532人,同比下降4.14%。深度打造“岗拉梅朵”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围绕校园欺凌、预防未成人犯罪、防性侵等主题持续深入开展藏汉双语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宣讲87场次,覆盖学生6.3万余人次,发放自行编译的双语宣传资料1万余份。玛曲县院拍摄的未成年人检察主题微电影《马背上的少年》,被确定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法治宣传片,在甘南电视台和多家网络媒体播放转发,取得良好宣传效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裁判不公、审判违法、执行不当等问题,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9件,同比上升105.26%。围绕国土、食药和土地执法等领域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有序深化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件,同比上升28.57%。坚守公益司法保护职能定位,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14件,同比上升52%。认真落实公益诉讼“4+9”法定责任,积极稳妥拓展新增办案领域。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5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9件,国有财产领域6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领域2件,新增领域29件。
锤炼过硬队伍,筑牢自身根基
积极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省检察院“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要求,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不断强化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能。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完善检警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选聘47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外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分层分类培训干警309人次。牵头开展检警同堂培训,推动形成共同执法司法理念。落实“传帮带”机制,领导干部、资深检察官带头上讲台18人次,开展案例解析、法理解读,为甘南检察长远发展积蓄力量。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重大案件,提升思路、拓展视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州院、合作市院、玛曲县院被评为全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州院连续三年获评平安甘南建设优秀单位,两级检察机关5个集体、11个个人取得州级以上荣誉。
责任编辑: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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