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履职诠释检察担当
——天水市检察院2022年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2022年,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惩防并举保稳定、围绕中心优服务、聚焦主业强监督、从严从实重自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充分履职中助力平安天水建设
天水市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着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批捕9人,起诉14人,追赃挽损326万余元。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批捕7人,起诉1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9件,对8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用力守护“公共安全”。针对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消防通道堵塞、道路交通等安全隐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件。
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208份,撤销或变更监护权6人。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139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534场次。
紧盯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7件。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7件,采纳率为100%。办理的一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典型案例。
在能动履职中保障天水高质量发展
结合“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拓展年”,深入开展“法治为企业办实事”实践活动,天水市两级检察院181名干警走访重点企业210家,收集到45件线索,已全部办结。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10件,涉案金额1096.98万元。
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41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督促恢复耕地、草原、林地280.8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54.3公里,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97万余元。深化外部协作,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的工作规定》。推动天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良性互动,携手对全市河湖开展巡查30余次。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改善人居环境、守护乡愁记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9件。积极开展“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专项调查,针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
在规范履职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协作配合制约,市、县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全覆盖,会商重大疑难案件197件次。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坚持司法亲历性,带头办案1033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33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活动487人次。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面向社会选聘听证员228名,公开听证评议案件412件,其中检察长主持149件,同比上升645%。
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查部门开展常态化执纪监督。强化干警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范内部控制,建设节约型机关,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专题约谈会。
制定了《各县区检察院检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每季度召开推进会,科学研判工作态势,促进基层检察院固强补弱、比学赶超。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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