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非法倒卖网络账号黑灰产业链
——灵台警方打掉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纪实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张小锋
近日,灵台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一个长期盘踞于甘肃、四川、重庆、云南等地,以非法注册倒卖网络账号从中获利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27万余元。
揪出“内鬼”
2021年5月28日,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向灵台县公安局下发一条关于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线索的核查指令,灵台公安随即组织警力对线索进行核查发现,灵台籍闫某某在多个即时通讯群组内出售大量的网络账号。一个通过招募“号农”注册多种App网络平台账号,非法获利的黑灰产利益链条渐渐浮出水面。
据闫某某交代,2020年3月,经他人介绍称出售网络账号可以赚钱,于是就抱着试试的想法,通过自己手机在一个App上注册后,便将手机接收的验证码发送给对方,很快获得4元的红包。尝到甜头的闫某某为了获取更多的账号赚取佣金,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他利用经营移动业务代办点的便利条件,在为用户办理“开卡”“缴费”等业务中,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用于注册各类网络账号,再将这些网络账号及验证码出售到上游收购账号的即时通讯群组内获取佣金。专案民警查明,闫某某通过充当“行业内鬼”,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注册各类网络账号进行倒卖,违法交易1368笔,非法获利33000余元。
乘胜追击
收买网络账号的上家是谁?收买网络账号即时通讯群群主又是谁?专案民警经过大量侦查发现,这些网络群组的创建者为本地一名叫胡某某的青年男子。通过对胡某某的大量涉案线索进行层层梳理分析,最终查明,胡某某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通过向上线倒卖网络账号获取违法资金84500余元,再向下线结算违法资金68800余元,自己从中非法获利15700余元。
据胡某某交代,2019年11月,他在浏览网页时,无意中被一个“号商”拉入一个即时通讯群组,开始学习如何收售网络平台账号,并将群内各类网络平台账号的邀请码转发到由他建立的多个群组内。他的下线会将注册成功的页面照片或截图发送到群内,胡某某再将这些照片或截图转发给上线,上线再通过线上发红包等方式向他结算佣金,胡某以每条五角或者一元差价非法获利,其余的违法资金用于向下线结算佣金。
2021年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闫某某、胡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灵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定罪判刑。
为实现对闫某某、胡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生态打击,专案民警乘胜追击,发现一个以胡某某为上线,发展“拉新”经营通信业务等特殊从业人员为下线“做单”(非法注册网络账号)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团伙,涉案成员遍布多个省份。
循线追踪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推进,专案民警逐步摸清案件组织构架、层级关系和犯罪事实,四川籍男子魏某、韩某,重庆籍女子刘某某,以及湖南籍男子卢某某相继进入警方视线——一起利用行业便利条件、实施多层级非法注册倒卖网络账号以从中获利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浮出水面。
今年2月,专案组民警循线追踪、日夜兼程,远赴四川、重庆等地对犯罪团伙成员展开抓捕工作。2月23日,专案组民警在四川省三台县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嫌疑人韩某。据韩某交代,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期间,他利用经营电信营业厅的便利条件,以接收验证码送抽纸、小脸盆等小礼品为由获取客户信任,趁办理业务之机索要客户手机及身份信息下载注册App网络账号后,发给上线胡某某,产生违法交易1160笔,非法获利23600元。
为避免这类犯罪继续侵害更多人民群众的利益,专案民警速战速决,于今年3月1日分别在重庆市开州区、四川省古蔺县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刘某某、魏某成功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从事手机销售、手机维修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魏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经核查,2019年至2021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魏某与胡某某等上线累计产生违法交易近900笔,非法获利16900余元。
连根拔起
今年3月7日,专案民警再次赶赴云南省马关县,并于当日成功抓获“号农”卢某某,现场扣押手机等作案工具。在大量证据和凌厉的讯问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他一个人做单太慢,就进行建群、发展下线赚佣金。专案民警根据卢某某的供述和相关证据发现,在卢某某背后,还隐藏着另一个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小圈子”。
专案民警马不停蹄于3月9日至13日分别在云南省马关县、麻栗坡县成功抓获了卢某某发展的下线范某某、查某某、曹某某。据供述,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卢某某逐步发展范某某、查某某、曹某某等下线,利用其经营手机专卖店、代办通讯业务的便利条件,通过移动公司赠送话费及注册App获取购物红包为诱饵,取得客户的信任后,私自获取客户的手机号、验证码及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注册各种App产生非法交易9200多笔,涉案资金高达22.3万余元。卢某某又将“号农”做单弄来的账号出售给上线胡某某,涉案资金高达23.3万余元,卢某某从中非法获利近1万元,而范某某、查某某、曹某某则根据“做单”量多少,分别获利6000元至32400元不等。
随着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灵台警方一举打掉了这个利用从事通信业务便利条件实施多层级、全链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成功斩断了以下游“号农”团伙、通信行业“内鬼”、中间商为利益输出的非法注册倒卖网络账号黑灰产业链。目前,卢某某、韩某等7名涉案嫌疑人均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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