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公安救助一只“寒号鸟”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曹治 通讯员 杨 凯) 近日,康县公安局救助一只国家保护动物“寒号鸟”。
8月5日,巡查雨后路面灾情的康县公安局大南峪派出所民警接到李沟村村干部微信传图,图片上是一只动物。民警通过查询资料得知,此动物为橙足鼯鼠,又叫飞鼠,俗称“寒号鸟”,该物种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民警随即前往将“寒号鸟”带回所内,通过求助兽医和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给“寒号鸟”采取了保暖措施,喂养了食物,待其精神状态好转后移交县野生动物救助站。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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