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记者日前获悉,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3月10日零时起,启用全市新增的22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2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分别是:
城关区:G109国道-大砂坪公墓桥、G109国道-连霍高速出入口南匝道、G109国道-连霍高速出入口北匝道、忠八(忠和傅家窑至八里湾)高架桥K10+780、忠八架桥K10+100、忠八高架桥K4+480、忠八高架桥K0+800、雁滩路(天庆花园门口)、雁滩路-天水北路。
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石西街东20米。
西固区:南滨河西路-古浪路、S055#-古浪路、古浪路(西固热电公司)、福利东路-公园东路、公园东路-三姓庄路。
安宁区:S583#路-B534#路、S583#路-众邦大道、S583#路-仁寿山大街、福兴路-众邦大道、S573-1路-仁寿山大街、福兴路-仁寿山大街、S583#路-莫高大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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