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12月11日8时许,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报警称,在西合公路温泉镇米堡村街道西侧路边水渠内发现一名女性,疑似死亡。
接警后,西峰公安分局指令温泉派出所出警,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该女性已死亡。民警现场勘查,初步认定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西峰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白色三轮电动车,案发后向南逃逸。民警调取沿途30多处交通公共视频进行追踪分析,发现肇事车辆驶入什社乡某村道,经深入摸排,锁定该村强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初步检验肇事车辆,受损轻微,撞痕不显,强某某夫妻百般狡辩。12月12日9时,经传唤讯问,说服教育,政策攻心,强某某供述其当晚驾驶三轮电动车从温泉卫生院回家途中,行经温泉米堡街道西侧路段时,将路边同方向行人撞倒,因内心惧怕便加速逃逸回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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