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机关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7-11 21:20:39     

增进警民感情 提升服务质效

我省公安机关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芳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我省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大民警积极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警民感情,提升服务质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临夏高速公路收费站执勤民警在检查“两客一危”车辆时,接到驾驶员报警称,自己驾驶的小轿车上有一小孩已昏迷不醒,需要紧急就医,现在行驶在乌玛高速南阳山隧道里,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后,大队民警与收费站协调打开绿色通道,并开道将患者送到临夏州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治。

近日,天水市秦安县魏店镇董湾村村干部到魏店派出所报警称,“村里一孩童不慎走失,家人寻找后一直无果”,希望派出所民警帮助寻找。接警后,民警赶往现场,发动治安户长及周边村庄群众一起寻找。经过9小时的寻找,民警在村庄附近一偏僻处找到了走失儿童,孩子父母感动不已,连声道谢。

近日,陇南市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十天高速中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位老人逆向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老人言语不清,无法提供家庭住址,巡逻民警将其带上巡逻车送至就近西峪派出所,派出所民警通过“一标三实”查找其家属并将老人送回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近日,武威市天祝县公安局打柴沟派出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取靠前调解、进村入户的方式,利用“板凳会议”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共话家长里短,理出服务重点事项,解开群众心里疙瘩,拉近了警民关系。

近日,家住酒泉玉门市官庄社区的一名老人不慎将身份证丢失,因行动不便无法去派出所办理证件,社区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联系了玉关路派出所。当天下午,民警就带着办理设备来到老人家中,为老人采集信息,办理证件,践行了为民办实事的承诺。

近日,嘉峪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被盗骗财物集中发还仪式,现场为群众发还了被盗骗财物,群众向办案民警赠送了“为民服务见实效、千里奔波解民忧”等锦旗。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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