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6月10日13时10分许,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执勤二中队工作人员岳永龙接到来自临夏州东乡县一群众求助称,其车上载有一位烫伤严重的小孩,急需送到兰大二院进行救治,但由于高峰期南入口车流量较大,且自己又不熟悉兰州的路况,希望执勤交警给予帮助。
正在晏北路十字执勤的岳永龙,急忙叮嘱该车驾驶员马某相关跟车事项后,立即跳上警用摩托车开展救助。一路喊话护送,为孩子的救治争取到了宝贵时间。
据了解,被烫伤的孩子只有14个月。因监护人在午间做饭时照顾不周,孩子打翻了热水瓶,导致孩子的下半身严重烫伤。目前,孩子已住院接受全面治疗。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