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自燃 交警协同救援

发布时间:2021-05-09 22:05:06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张勇)近日,临洮交警妥善处理了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火灾险情,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4月29日18时许,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兰海高速公路上行线兰州往临洮方向56公里150米处,有一辆小型汽车发生自燃,急需救援。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同时联系消防、施救等部门前往共同救援。

离现场不远处,民警看见前方火光冲天、烟雾弥漫,只见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小型汽车,已被大火和烟雾笼罩。为安全起见,执勤民警设置安全警戒区域,迅速疏散周边驾乘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帮助车主抢救车辆装载货物。幸好消防救援及时赶到,对大火进行了扑灭。

交警提示:夏季到来,气温回升,老旧车辆极易引起自燃事故,广大司乘朋友一定要提前检查车辆状况,一旦车辆发生自燃,车内人员要第一时间下车,快速转移到安全位置,保证人身安全,并立即拨打报警救援电话122。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