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治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特约记者 李宏林)近日,卓尼县公安局成功侦破首例骗取贷款案,追回银行资金219万元。
2020年4月,卓尼县某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报案称,“借款人常某某于2016年在卓尼县某银行以房产抵押、保证人担保方式贷款250万元,贷款到期后拖欠贷款本金219万元,经多次催收拒不偿还,后在证件真实性核查中发现提供的部分手续有问题,请求查处。”
接案后,鉴于涉案资金较大、案情复杂,卓尼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开展外围调查,民警辗转多家银行展开深入侦查,将相关资料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掌握案件关键证据后,办案民警与犯罪嫌疑人正面接触。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康某、王某某、常某某对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迫于强大压力,该笔贷款的实际使用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康某及时偿还拖欠银行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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