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动力,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以省厅党委“1351”战略部署为牵引,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全省刑事行政案件发案总数为近5年最低,查处治安案件数比2015年下降44.1%,八类重大刑事案件立案数比2015年下降39.1%,“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案件立案数比2015年下降69.3%,命案现案首次实现全破,命案积案破案率全国第一。
迅速规划部署 全力组织推动
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高举法治大旗,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推动依法办事成为常态、民生利益充分保障、公安事业科学发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暨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努力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不断改革创新 精细执法管理
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编写执法制度汇编61套,制定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网上执法办案、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执法制度1160个,修订和废止本级执法制度300余个。
实行受立案统一归口管理。普遍设立案管中心,统一案件受理和管理监督,对办案单位接处警、受立案情况进行监督。实行执法办案全过程法制监督。在警综平台设置必经程序,刑事案件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移送起诉、涉案财物处理等重要环节,以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未经法制部门审核同意不得呈报审批。
加强改进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先后制定《甘肃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积极开展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评查,部署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有执法过错的民警追究责任,督促民警规范执法。
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对原有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办案场所向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目前已建成办案中心163个,基层所队办案区1228个。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结合实际出台《甘肃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甘肃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指定专人管理涉案财物,依托警综平台,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强化科技支撑 提升执法效能
实行网上执法办案。除涉密案件外,所有行政刑事案件都在警综平台中办理和流转,实现案件信息和主要证据材料网上记载、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法律文书网上开具。开展网上执法监督。研发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系统,实现了考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统一,既全面客观考评了各地执法质量,也使全体法制民警、办案民警得到了练兵培训。
着力打造“执法监督+合成作战”工作机制,法制部门指派专人进驻合成作战中心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全要素进行常态化巡查监测,定期发布监测通报,督促提高办案质效。推进案件网上跨部门流转和办理。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公检法数据共享和一体化办案平台”建设,着力解决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安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网上互联互通和政法委网上监督的问题。
落实便民服务 增强执法效果
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规定》,回应社会关注、听取群众呼声,服务群众需求,畅通了警民沟通渠道,使群众在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的同时,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警民共建的“平安生态”。
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十个严禁》《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服务全省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全省经济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推出62项便民利企措施,承接落地公安部68项便民利企措施。(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芳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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