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交警利用现场“碎片”成功揪出交通事故逃逸车

发布时间:2020-10-30 14:20:27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黄佩)近日,在酒泉市肃州区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件,酒泉市公安局肃州交警大队干警不拖延不气馁,硬是利用事故现场有限的车辆“碎片”揪出交通事故逃逸车。
       事件发生在肃州区总寨工业园区内,两车相撞后,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仅仅是造成了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之规定,事故双方在现场自行协商后就能很快处理这次意外,但没想到其中一方竟然驾车逃逸了,于是,事故另一方就向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报了案。
       接警后,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可在调查时,交警只找到了逃逸车遗留下来的一块车体碎片,其余一无所获,而且该道路位置偏僻,往来车辆行人稀少,且架设的监控设备跨度大,出事地点又恰巧正处于监控盲区内,这就使事故经过不能被真实还原,大大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事故民警不惧困难,迎难而上,从现场拾取的车体碎片入手,经反复论证比对后确定了逃逸车辆的车辆型号,后又结合事故另一方的询问记录综合分析出逃逸车辆可能行驶的路线,初步确定了逃逸车辆至今仍藏匿在总寨工业园区中并未离开。于是,派多名出警力分组前往各个厂区调查,最终于10月25日下午18时从一无人使用的厂区院内找出了藏匿的逃逸车。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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