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执法工作“大监督”格局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芳芳)4月1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余建近日在省公安厅主持召开督察法制信访工作座谈会时强调,要构建纪检、督察、法制、信访“四位一体”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大监督”格局。
余建强调,公安监督部门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极端重要性。督察、法制、信访等部门要深刻认识担负职责的重要意义,通过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回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诉求、争取群众信任、化解群众怨气,将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密切警民关系、维护长治久安、夯实执政根基。要建立牵头协调机制,探索互为牵头的模式;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针对性开展总体情况、内容类别、地区部门、重大个案会商研判,突出关键问题,制定可行措施;建立通报预警机制,及时通报问题、预警防范,重点解决类案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建立工作流转机制,重点牵头协调好跨地区跨警种案件;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可监测、易运行、能通报的监督执法机制,充分体现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对严重败坏形象、损害警民关系、侵犯群众利益的,要严肃问责、严肃治警。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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