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许洁)9月14日,陇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查处一起超范围经营卷烟案。
当日上午,陇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线索后,会同陇西县烟草专卖局在巩昌镇对李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当场查获价值8.1万余元的卷烟。经讯问得知,在四川省宜宾市经营烟酒店的李某了解到甘肃部分卷烟价格较低,遂前来收购,然后带回出售以赚取差价获利。李某经营烟酒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其行为属于超范围和地域经营,不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将李某及其车载卷烟移交烟草专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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